甘肃审计厅厅长就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答记者问
甘肃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武毅就《甘肃省党政机关
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答记者问
记者:武厅长好!近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以下简称《交接办法》),请您谈谈《交接办法》的重要意义。
武毅:记者同志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的总布局作出了战略部署,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明确提出要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促进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共甘肃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对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交接办法》,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建立健全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是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大势所需。《交接办法》的施行,不仅能规范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加强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的管理监督,而且能够有效提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全力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我想,《交接办法》的施行,无论是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是扩大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覆盖面都有重要的意义。在审计途径上,打破了领导干部“凡离必审”的认识误区,逐步建立以任中审计为主,以离任和任前审计为辅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新格局;在审计力量上,解决了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严重失衡的矛盾,通过离任交接办法,极大地减轻和压缩离任审计任务量;在审计主体上,充分调动和强化了新任领导监督原任领导及单位内控机制和内审机构职能,由外部审变自己审,由被动审为主动审,从而在现有审计力量无法覆盖的情况下,解决了审计监督缺失的问题;在审计成果上,向省委省政府高度负责,超前审计警示,变灭火为防火,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准确问责和选拔使用好干部提供基础依据。
记者:请武厅长谈谈《交接办法》的适用范围和确定的交接对象。
武毅:《交接办法》主要适用于资金量相对较少,经济活动相对单一,单位运转比较正常,离任审计短期内无法覆盖的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交接对象由组织部门商审计部门具体确定。
记者:请武厅长介绍一下《交接办法》中主要交接事项的内容。
武毅:好的!《交接办法》确定,离任经济责任交接事项主要包含十二方面内容:一是任期内集体讨论决定尚未实施和未完成的重大经济工作事项;二是尚未归档仍由个人保管的承包、租赁、合作、抵押、担保等事项的合同、协议及其变更的书面材料;三是尚未归档仍由个人保管的下级部门、单位及相关部门、单位呈报的各种文件资料;四是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包括会议纪要、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批复、招投标文件、工程概(决)算、项目的调整和变更、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等相关资料;五是任职期末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和资产、资金运行情况,包括资金(基金)结余、债权、固定资产、基建工程、对外投资情况等;六是任职期末本单位负债情况,包括银行借贷、应付税费等;七是任职期末本单位对外担保、抵押、承诺情况;八是任期内已经发生、尚未收支的费用或尚未处理完毕的经济纠纷和诉讼事项;九是任期内节能减排目标完成、土地及水资源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和开发利用、资源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和效益情况;十是任期内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和领导职数配备等情况;十一是个人保管和使用的公物,包括交通工具、单位信用卡等应移交的贵重物品,如另有规定遵其执行;十二是其他有必要交接或说明的经济工作和相关的经济事项。
记者:我省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交接办法》贯彻落实?
武毅:《交接办法》的印发实施,是省委、省政府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举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各单位将共同努力,各负其责,各尽其能,推动《交接办法》得到很好落实。省审计厅已就学习贯彻《交接办法》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下半年,将会同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部分离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按照《交接办法》的要求,进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同时将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审计机关通过专题培训、座谈研讨、实例分析等方式,认真学习领会《交接办法》的内容,使每一名审计人员真正熟知和理解《交接办法》的适用范围、对象、内容、时机、程序及其交接完成后的责任追究等,切实将《交接办法》贯彻落实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之中,进一步规范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交接全履盖,促进经济责任审计转型升级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