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公物审计后方能交接

01.09.2014  10:07

  中国兰州网9月1日消息 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甘肃省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试行),明确个人保管使用的公物等12项内容,均为离任经济责任交接事项。

  根据办法(试行),离任经济责任交接事项主要包括:任期内集体讨论决定尚未实施和未完成的重大经济工作事项;尚未归档仍由个人保管的承包、租赁、合作、抵押、担保等事项的合同、协议及其变更的书面材料;尚未归档仍由个人保管的下级部门、单位及相关部门、单位呈报的各种文件资料;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任职期末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和资产、资金运行情况,包括资金(基金)结余、债权、固定资产、基建工程、对外投资情况等;任职期末本单位负债情况,包括银行借贷、应付税费等;任职期末本单位对外担保、抵押、承诺情况;任期内已经发生、尚未收支的费用或尚未处理完毕的经济纠纷和诉讼事项;任期内节能减排目标完成、土地及水资源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和开发利用、资源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和效益情况;任期内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和领导职数配备等情况;个人保管和使用的公物,包括交通工具、单位信用卡等应移交的贵重物品;其他有必要交接或说明的经济工作和相关的经济事项。(首席记者 梁峡林 实习生 马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