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明确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考核对象具体化

11.06.2014  17:46

  中新网兰州6月11日电 (记者 丁思)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省安监局局长贠建民11日在兰州向媒体介绍,继甘肃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后,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今年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对象和内容更加具体,考核结果运用更加严格,将实施一票否决。

  今年6月是全国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11日在兰州召开了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新闻发布会。

  贠建民说,该《办法》的出台,让安全生产责任更加明确,明确了该省各市州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该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对象和内容更加具体,考核对象为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党委联系安全生产的常委、政府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的省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未承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的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班子。

  该《办法》还称,考核方式和标准更加科学,《办法》明确了考核的目标、考核方式、考核标准等相关内容;考核结果运用更加严格,《办法》规定,市州党政领导班子、省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班子有相关情形的,要实施一票否决。

  贠建民说,该《办法》的出台,对安全生产工作可谓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将更有利于促进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工作理念;更有利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更有利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长远健康发展。

  贠建民说,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里,甘肃省安委办印发了甘肃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特别是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各级领导要按照“一、二、三”带头参加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要求,即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至少要参加一次、各级政府分管领导至少要参加两次、各级安监部门及相关部门领导至少要参加三次具体活动,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相关活动。

  据悉,本月甘肃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甘肃省长刘伟平将在《甘肃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还将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开展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组织媒体深入相关市县和企业进行宣传报道和隐患问题曝光;开展输油管线泄漏应急救援演练;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行动,组织开展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和消防等五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行动,促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

  当日,贠建民还介绍了甘肃省的安全生产形势。今年1-5月份,甘肃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四项指标下降明显,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226起,死亡464人,受伤1136人,直接经济损失2521.4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55起,死亡人数减少157人,受伤人数减少207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2160.3万元,分别下降2.4%、25.3%、15.4%和46.1%。

  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大幅下降。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7人,分别下降50%、70%。建筑施工事故7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死亡人数减少6人,分别下降41.7%、42.9%。商贸行业事故5起,死亡6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9起,死亡人数减少12人,分别下降64.3%、66.7%。道路交通事故954起,死亡43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85起,死亡人数减少131人,分别下降16.2%、23.2%。

  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该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各类较大事故13起(全部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1起,下降45.8%;死亡人数减少38人,下降43.2%。该省有9个市州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外省车辆在甘南发生1起重大交通事故(死亡10人),死亡人数减少8人,下降44.4%。(完)

【编辑: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