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加油站

01.12.2017  10:19

2017年11月23日,甘肃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商务厅和省安监局等省直部门和中石油甘肃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在兰州召开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座谈会。省环保厅副厅长白志红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中石油甘肃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介绍了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省直有关部门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白志红副厅长强调,要高度重视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 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是当前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在2017年底完成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中石油和中石化加油站占全省加油站总数的85%,中石油甘肃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要站在讲政治、顾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积极行动,加快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进度。 二是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 在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治改造工作中,要综合考虑,统筹推进,对油罐使用超过15年、周围存在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和位于重点流域的加油站要优先进行防渗改造。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可以结合每个加油站实际情况,采用单层油罐设置防渗池或更换双层油罐这两种防渗方式进行改造,各加油站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的方式。 三是要严格预警通报,加强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调度。 要严格落实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清单销号和定期预警通报制度,按月定期调度,定期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和预警。各企业要指派专人负责加油站防渗改造工作,每一个加油站改造项目均应按要求建立详细台账,逐站调度销号。 四是要严把改造质量,确保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安全。 要高度重视改造期间安全管理,改造工程要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双层罐渗漏检测系统》(GB/T30040.3-2013)等规范实施,切实履行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改造过程中,严格执行改造工作流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杜绝安全、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并做好区域交通的提示及疏导。防渗改造中产生的含油废渣、油砂、浮油、含油废手套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