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夜查烟花爆竹管控落实情况

02.02.2016  03:22

    【本报讯】2月1日晚,市委常委、副市长胥波就我市烟花爆竹管控情况进行了突击夜查,胥波在检查中强调,要落实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要各尽职责,加强对批发企业和各零售网点的监管,确保市民能有一个祥和、平安的春节。市安监、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当晚,胥波首先来到盐场路的嘉泰名居,看到小区出入口内张贴着《关于近郊四区2016年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的通知》,在护栏上挂有相关内容的条幅时,胥波说,对市民要大力做好宣传工作,街道、社区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胥波建议,小区在张贴《通知》时,把与自己辖区相关的内容应加以标注,以便市民迅速得知和自己相关的内容。随后,胥波还到周边的一些商铺实地查看是否有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现象。

    在当晚的检查中,胥波一行还前往雁滩地区,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胥波说,烟花爆竹已进入燃放期,各部门在工作上不能有半点松懈,要细化分解落实措施,落实到人,确保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记者吕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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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年夜主城区静悄悄郊区炮声稀少

    【本报讯】与贴春联和守岁、拜年等习俗一样,放鞭炮是春节的传统习俗。按照今年兰州市政府规定,2月1日(农历小年)是全市烟花爆竹禁放第一天。城关区内共有12个区域被划定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当晚城关区督查室联合区大气办、环保局和24个街道及派出所民警,夜查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情况。经过3小时巡查,发现主城区内静悄悄,城郊区只闻炮声不见人。

    城郊区:小区内只闻炮声不见人

    当晚18时左右,夜查队驱车沿着盐场路向东行,来到盐场北路的绿莹花园小区。刚进小区就听到鞭炮声,当夜查人员寻声来到9号楼前,只见人行道上尽是红色炮渣,却没有找到放炮人。随后夜查人员看到,不远处的居民楼顶层有住户燃放鞭炮,火焰忽明忽暗,但因炮声太短,当巡查人员赶到现场时只看到炮渣,却没有证据证明是哪户人家放了炮。

    据介绍,盐场路街道辖区有13个大型小区,每个小区有网格员进行24小时巡查。张治俭是盐场堡社区的副主任和网格长,当晚他与另一名网格员负责绿莹花园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工作。他说,该小区有17栋楼2000余居民,在当晚巡查的半个多小时内,有10户人家燃放了烟花爆竹,这个数据与去年比放炮人数较多。但是由于炮声比较短,网格员很难抓到现形。

    主城区:夜晚静悄悄爆竹声很少

    离开盐场路街道后,巡查人员来到皋兰路街道,沿着旧大路开始徒步巡查。据了解,当晚皋兰路派出所出动多辆“警豆”上街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在旧大路一商铺内,该店老板告诉记者,当天下午2时至晚上8时,他只在巡查员到达前几分钟听到一次炮声,除此外并没有听到燃放爆竹的声音。

    巡查员沿旧大路来到颜家沟、甘南路等多条城区主次干道,一路巡查走来经过多个居民小区,沿途都没有发现燃放爆竹的情况。随后巡查人员来到秦安路、金昌路和大教梁等区域路段,经过了解,当天下午至晚上八九点,只听到个别燃放爆竹的声音。从当晚巡查结果来看,小年夜主城区少见燃放烟花爆竹情况,所经城区四处都是静悄悄的。

    派出所:禁放区燃放爆竹将受罚

    皋兰路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该所自1月31日开始全员上街巡查,一旦发现居民投诉有人、或单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派出所的“警豆”车会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罚。

    据介绍,为加大对禁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城关区24个街道及各派出所联合,由网格员24小时在辖区各小区张贴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自2月1日晚开始,还挨家挨户向居民进行口头宣传。一旦发现燃放爆竹情况,当即进行制止,对于不听劝阻的情况,网格员第一时间联系辖区民警,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未经许可从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记者杨晟途通讯员张乐天严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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