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在五个重点领域试点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

29.10.2014  15:06

  中国兰州网10月29日消息 (记者 王耀)为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近日,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中国保监委甘肃监管局下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在五个重点领域试点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意见》明确,当前,要在五个重点领域试点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分别为:学生营养餐供给企业,参与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项目的食品供给企业和学校;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乳粉生产企业;重点餐饮服务单位,提供群体性聚餐宴席服务的城乡餐饮服务企业;餐饮服务连锁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学校、单位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各类型学校食堂,大型工地、工厂食堂;农村聚餐提供者。农村家庭聚餐人数超过50人(含)、通过自行采购、加工、制作食品的居民聚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