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领军人才2015年补充选拔工作的通知
甘工信发〔2015〕370号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领军人才2015年补充选拔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258号)要求,现就做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领军人才补充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甘肃省领军人才补充选拔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从全省特色优势产业、重大项目中,补充选拔一批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方面起到引领和支撑作用的优秀人才进入领军人才队伍。
二、选拔范围
本次选拔面向全省第一、二、三产业领域,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以及中央在甘单位中选拔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进入领军人才第二层次队伍。
推荐人选应符合《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96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近五年内(2010年至今)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优秀业绩成果。
公务员和“参公”岗位工作人员不作为选拔对象,单位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在选拔范围以内。
三、选拔数量
各企事业单位可推荐1-2名人选。
四、组织实施
1. 个人申请。 各单位根据以上范围和要求,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并由个人填报《甘肃省专家情况登记表》。
2. 申报程序。 各企事业单位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认定后,报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经专家评议、单位公示、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等环节后统一申报。
3. 部门审核。 以《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为依据,按照申报的有关要求,组织好专家评议工作,提出行业部门的人选。
4. 组织审定。 甘肃省领军人才补选候选人员经有关程序审议确定,经省人社厅网站公示后,发文公布。
五、报送材料
1.省直主管部门、市州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公函、《2015年甘肃省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一式三份。
2.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一套(包括论文、论著、专利、项目证书以及荣誉奖励证书等内容)。主管部门对原件进行审核后上报复印件(加目录装订成册),原件由本人保存备查。
3.《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登记表》、《甘肃省专家登记表》各一式三份。
4.2寸白底免冠近照3张(相片后书写个人姓名)。
5.各申报专家评委会推荐意见一份。
6.本单位纪检部门意见一份。
7.公示情况说明一份。
《2015年甘肃省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登记表》和《甘肃省专家登记表》可从附件下载。
六、申报时间
各企事业单位务必于9月20日之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省工信委组织人事处。
联 系 人:孙紫岚
联系电话:0931-4609199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