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08.04.2016  16:10

      4月7日,酒泉市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会议对全市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整治和预防工作做了全面部署。会议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龙主持,市检察院检察长蒋昱程、市扶贫办主任马文彪出席会议并讲话。
      蒋昱程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和扶贫开发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扎实部署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在打击扶贫领域犯罪、保障扶贫资金安全、维护贫困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扶贫开发战略实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蒋昱程要求,开展好专项工作,必须在“精准”上下功夫:一是精准定位,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自觉服务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大局。要主动站位全局、积极融入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有力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安全运行、落地生根,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二是精准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发放到哪里,法律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把工作重点放在乡镇站所和农村基层组织,集中查办发生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和落实、扶贫项目审批、实施等重点环节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到位、使用到位、作用发挥到位。三是精准办案,当好精准扶贫的“守护神”,确保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政策,坚持宽严相济,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更加注重理性司法,更加注重司法公正,更加注重办案效果,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四是精准预防,创新预防工作方式,努力遏制和减少“扶贫投入加上去,干部贪腐倒下来”的情况发生。检察机关要与扶贫开发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加强源头预防,积极开展各类警示教育,促进建章立制,保障阳光扶贫、廉洁扶贫。五是精准推进,打好攻坚“组合拳”,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要把专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凝聚攻坚合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真正把专项工作放在脱贫攻坚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切实抓出成效。
      马文彪在讲话中指出,开展专项工作,是贯彻习总书记扶贫战略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推进脱贫攻坚行动的司法保障,是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的现实需要。马文彪主任要求,市、县扶贫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信息互通共享,确保建档立卡和大数据管理平台数据的互通共享、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清单的互通共享、“12317”举报线索的互通共享、调查研究工作成果的互通共享,合力构筑扶贫资金安全网。同时,要强化扶贫监管,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各项政策规定,强化对项目和资金的规范管理;要严格规范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好扶贫资金监管分级负责制,坚持上下结合、条块结合、阶段性重点监管与日常监管结合、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结合、实地监管和网络信息平台监管结合,层层落实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检查考核验收制度,严格靠实各级组织领导责任,确保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王龙在会议结束时做了总结讲话,他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扶贫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及早部署,迅速行动,建立健全信息交流通报机制和定期沟通联络机制,不断加强协作配合,通过全面梳理扶贫资金、规范“三室”建设、创新开展“三级公开”、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等工作,共同推进专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专项工作各项部署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反贪、反渎、预防部门负责人,市、县两级扶贫办主任、副主任及相关内设部门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与会人员还观看了省检察院制作的“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专题片《法律监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