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预防处对全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录入工作部署整改

14.09.2015  18:18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社会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近期,省院预防处按照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对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办的行贿、受贿犯罪案件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情况逐一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生效行贿、受贿犯罪案件尚未录入系统的问题,省院预防处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院预防部门针对系统录入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做好信息补录工作,确保案件信息完整、准确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11月,省院预防处将对每个案件的补录情况逐一进行检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案件录入滞后的原因主要是缺乏沟通协作,对案件整体处理情况掌握不够。为此,省院预防处制定了行贿犯罪档案录入月查制度,每个月对全省的行贿、受贿犯罪案件生效判决信息进行采集,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平台,督促各级院预防部门及时、全面录入案件信息。同时,要求各级院预防部门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对已经判决生效的行贿、受贿犯罪案件,必须在30日内完整、准确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严格规范地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确保查询人和被查询人的权益,更加有效地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