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强制消费起纠纷 肃州工商维权得解决

29.07.2014  19:25

近日,酒泉市工商局肃州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预付卡被强制消费而引起的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3元。

今年1月19日,消费者在肃州区某美容院缴付现金1980元,做面部祛痘护理10次,包括护理产品洗面奶1支,精华液1支,做了8次后因学校(外地)开学无法继续,就和老板商议等放假回来再做,老板答应了。7月16日,放假回来后去和老板商议做面部护理事宜,因消费者的洗面奶、精华液已用完,美容院老板要求再购买,遭到消费者的拒绝。美容院老板就以没有产品为由拒绝继续服务。

经肃州分局市郊工商所执法人员向经营者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做了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商家同意为消费者退回已经预付但尚未消费的余额(292.8元)2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