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今年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32项

29.07.2015  21:07

    今年,为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打造服务型政府,酒泉市把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措施,在多次调整的基础上,按照“能减即减、应减必减、能放必放、重心下移”的原则,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让群众和企业得到了实惠。

    今年以来,酒泉市先后6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32项。其中,取消147项,调整112项,下放73项。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由最初的351项减少到219项。至目前,市级部门保留行政许可216项,涉密行政审批1项,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7项,备案制管理事项36项。

    为更好清除行政审批的灰色地带,推动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打造服务型政府,酒泉市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共清理出市级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2项,取消4项,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5项,3项转为行政许可事项。(王正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