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设立变更登记等3项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

27.01.2015  04:45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郭兰英)近日,兰州市政府部门第十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正式公布,增加行政许可项目共8项,增加部分内容的行政许可项目1项,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有3项,合并的行政许可项目有3项,向县(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有4项,取消、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有7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事项有11项。

    据悉,此次增加行政许可项目有8项,是省级向市州下放的项目,分别有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的许可、向无规定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文物商店设立审批、文物商店销售文物审批、馆藏二级及以下文物的复制、拓印审批。增加部分内容的行政许可项目有1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设施竣工验收审批。

    此次我市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有3项,分别是填堵、占用或者拆毁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的审批;私营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南北两山《养林企业证书》核发。合并的行政许可项目有3项,分别有民用枪支配购证、持枪证核发;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及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我市向县(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有4项,其中向县(区)下放行政许可项目有3项,主要有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不含省管工程)审批;设置卫星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审批。向县(区)下放备案制管理项目有1项,限额以下工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

    此次,我市取消、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有7项。其中,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项,土地登记和蔬菜基地征用、占用审核。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项,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建设项目使用城市规划范围外的土地审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和局部调整;城市规划区外乡(镇)村用地及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城市(镇)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含城市规划区内实施方案用地);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