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项约束性指标今年底将全面完成(权威发布)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10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介绍“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赵英民表示,今年1—9月份,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7.2%,预计到年底能够完成84.5%的约束性目标。到今年年底,“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9项约束性指标将全面完成。
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五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开展的五年。
截至2019年底,“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比例、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污染物的削减量,这8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约束性指标已提前完成。
“这五年,我们以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都取得重要进展,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是迄今为止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赵英民说。
赵英民表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战略部署不断加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显著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写入了党章,生态文明写入了宪法。越来越多地方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机遇和重要抓手,努力走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双赢之路。
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顺利,环境治理力度持续加大。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有力推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通过大力整顿散乱污企业,为环境守法企业创造了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制度落地见效,全面加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的机制。
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为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理念、中国方案。
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和重大法治、重大改革紧密融合
赵英民介绍,“十三五”期间,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水、气、土、固废等领域环境管理需求,积极地推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和重大法治、重大改革紧密融合,进一步加快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步伐。
赵英民表示,环境保护税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生物安全法等6项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制修订工作先后完成。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目前正在抓紧修订当中。长江保护法,正在全国人大审议。
截至目前,“十三五”期间,完成制修订并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551项,包括4项环境质量标准、37项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写入了民法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初见成效,截至今年9月全国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674件。
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赵英民介绍,“十三五”期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去年底,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18.2%,提前完成了“十三五”约束性目标。碳强度比2005年降低48.1%,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3%,都已经提前完成了中国向国际社会承诺的2020年目标。
重点领域节能工作进展顺利。中国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2019年比2015年累计下降超过15%,相当于节能4.8亿吨标准煤。2010年以来,中国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销量占全球新能源汽车55%,目前中国也是全球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最多国家。
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十三五”以来,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年度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发展迅速,成为可再生能源发展主体,截至2019年新能源装机在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当中占比达到55.2%。
赵英民表示,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切实提升气候治理能力,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