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对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组织抽验并对前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设施设备运行管护情况进行抽查

30.09.2015  16:50

            9月21日至25日,省厅农村处会同省环境监察局,分3组分别对12个市州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抽验,并对2011-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设施设备运行管护情况进行抽查。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抽验共涉及12市州25县区29个项目村,(平凉、嘉峪关市除外)2011-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设施设备运行管护抽查共涉及14市州21县区31个项目村。

            抽验组深入被抽验的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村,采取现场查看、实物核对、把握项目建设总体情况、查验项目村环保设施设备采购配置到位情况、清点新置设施设备数量、质量、安装布局、编号到人管护等情况,抽验了项目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资料以及资金使用、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维护制度以及县区市州项目竣工验收等资料。同时,对2011-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设施设备运行管护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采取沿线随机的方式,主要查看项目村设施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设施设备运行管护是否到位,污水处理站是否稳定运行,项目村垃圾是否按“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模式及时清运,饮用水源地防护围栏、标志牌、警示牌是否健全规范;设施设备有无丢失被盗、损坏,设施设备移交清单及运行管护承包协议是否齐全,项目管护运行机制是否健立;所购设施设备是否因运行经费匮乏而长期不运行、不有效管护;项目村摆在露天的设施设备是否存在被风吹、日晒、雨淋、点火焚烧损毁;埋在地下的污水站是否存在因长期不运行造成水浸生锈、腐蚀、变坏;所购压缩式垃圾清运车发动机系统、油路、电路、油压泵等是否因停放时间过长、管护不当而出现故障(查验压缩车路码表实际行驶里程),项目村配置的分类式垃圾桶、垃圾收集仓(箱、斗)、手推垃圾收集车是否存在被偷盗或损毁变质或变为私人所有等情况。

            总体看,被抽验、抽查市州县区项目村能够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批复,建设内容符合要求;招投标程序正常,采购的设备数量、质量及安装配置能达到要求;资金使用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健全。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了一定的环境和社会效益。同时对在抽查、抽验中发现的问题,各抽验组给市州局、县局、项目所在乡镇、村进行了现场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

            对个别县区项目村项目建设和运行管护中存在的问题,省厅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市州县区乡镇村,将在全省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