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改革措施确保2015年度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0.01.2016  13:38

2016年1月29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甘肃省科技奖励的评审结果,评审出2015年度甘肃省自然科学奖、甘肃省技术发明奖和甘肃省科技进步奖授奖项目共149项,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奖1项和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家奖1人。在149项科学技术奖授奖项目中,一等奖15项,二等奖60项,三等奖74项。其中:省自然科学奖6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技术发明奖8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科技进步奖135项(一等奖12项,二等奖55项,三等奖68项)。

在2015年度甘肃省科技奖励工作中,省科技厅严格按照《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04号)及《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版)(甘科发〔2014〕16号)的要求,实施八项改革举措,确保奖励工作圆满完成。

1、首次启用了我省自主研发的新奖励系统。有效地解决了旧系统版本陈旧、效率偏低、信息库结构不合理、不能完整提供查重资料等问题。

2、按照省委省政府、科技部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和完善了专家库。重新严格规范了推荐单位资格,归并了不符合推荐资格的推荐单位,增加了来自企业生产一线的评审专家数量,大幅度调整评审会的专家组成,保证评审的客观公正性。

3、制定了《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纪律规定》。为进一步强化规范我省科技奖励工作,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暂行规定》,2015年7月30日制定印发《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纪律规定》(甘科成〔2015〕3号),更加明确规范了科技奖励评审工作中组织者、推荐方、评审对象及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和执纪问责,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并严格按章办事。

4、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按照奖励改革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对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开展了报奖培训。重点讲解了新的奖励改革的要求,严肃了推荐纪律,强调了往年推荐申报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新的奖励系统的使用。尤其对评前的公示要求进行了讲解,从基础、源头确保了奖励工作的有序推进。

5、加强形式审查。将科技奖励工作重心前移,加大形式审查力度,严格审查政府部门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管理人员资格,必须确认其直接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方可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推荐。严格审查项目的实施年限,确保项目在本省实施应用三年以上。重点加大对重复报奖、一项多报、一人多报、刻意拼凑的审查。特别是今年首次对知识产权证明在以前获奖项目中重复使用进行了严格审查,取消其评审资格。形式审查出不符合参评的项目37项,是历年最严格的一次。

6、强调评前公示。所有申报项目在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才可推荐。形式审查结束后,再次对通过审查的项目(人)在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最终评审结果的质量和公正性。

7、签署承诺书。要求每位参加评审的专家签署了承诺书,工作人员首次签署了承诺书。聘请专家、学者和管理人员共5人组成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评审过程及评审期间专家回避、专家和工作人员违纪违规事项的受理和处理。

8、评审区域全程录像。终审答辩采用符合科技部标准规范的视频答辩,有效避免了专家和完成人之间的交互干扰,有效防止和杜绝了人为因素对专家评审的干扰,网络评审会议室和评审工作间实施了全程监控和录音录像存证,做到评审可追溯、可查寻,使评审工作更加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