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院“四项措施”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07.05.2015  22:23

      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崇信县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阶段认真部署,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该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司法规范行为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反馈到位。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崇信县院严格按照高检院、省、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完善了院内一系列办案制度,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以完善的工作机制,促使干警在司法过程中不脱钩、不越轨、不走形。
        二是细化业务管理。充分调整思维、改进工作,增强干警敢于担当、忠诚履职的意识。同时,依托统一业务系统软件规范司法行为,使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运行,对办案程序、办案流程进行统一梳理和规范,积极主动的对办案活动进行同步监督、对办案质量进行全程管理,进一步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水平。
      三是强化作风建设。在执法办案中不断完善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切实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正确运行,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四是深化检务公开。重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坚及时上传应当公开的信息,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并主动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建议,增强了司法行为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