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民政局六项措施强化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障工作

18.06.2015  20:12

      为切实加强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崇信县民政局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力度。

一是摸清困难群众底数,建立困难群众台帐。 崇信县民政局结合“走基层,倾听民生解民困”、“联村联户,为民富民”等活动,深入基层,摸排核实困难群众人数和物资需求,并分别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情况明。

二是规范救助办理程序,实现“阳光救助”。 在救助对象的确定上,坚持民主评议,做到审批程序、审批标准和审批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三是多方筹措救助资金,保障困难群众需求。 通过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县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社会救助资金。加强物资储备,丰富救灾物资储备种类。同时,与大型超市协定应急物资供应事宜,建立了应急物资调拨机制,确保出现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能够从容有效应对。

         四是加强救助政策衔接,保障困难群众权益。 对全县集中和分散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老人和孤儿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解忧工作,对空巢老人进行走访了解;对社会救助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环境、健康状况和思想情绪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从保障范围内清理,并保证各项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对出现天灾人祸、意外伤害等造成家庭临时困难的,及时实施临时救助。

         五是积极加强沟通协作,减少街头流浪乞讨。 与公安、城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积极开展救助,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加强街头巡逻,发现一个,救助一个,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存权益。

六是开展联系结对帮扶,及时全面提供保障。 按照县上做好“联村联户,为民富民”工作要求,县民政局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发挥部门优势,认真做好联系村的帮扶工作。全局在职党员干部与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对子,每名党员干部帮扶联系1—2户特困家庭。定期不定期对联系的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慰问,为困难家庭送去现金、生产资料,帮助解决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

                                            (崇信县民政局        刘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