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院“五项措施”切实提高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

27.04.2015  18:38

      根据高检、省、市院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安排,近日,礼县检察院结合该院实际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涉法渉诉信访工作配套文件,结合典型信访案例,认真排查控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转变工作理念,规范工作行为,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切实转变工作理念。该院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检察信访工作,准确把握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导入,对信访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类,依法做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强化司法观念,对依法受理的信访案件导入法律程序,按照“控申部门牵头处理、相关部门归口管理”的工作要求,依法进行办理、终结、救助,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依法纠正错误裁决;正确认识维权和维稳关系,以始终坚持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控申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对依法不受理和维持结论的群众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对缠访闹访或借上访之名寻衅滋事、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是把握办理重点环节。首先,严把导入关。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依法及时导入相应法律程序,并告知信访人;对属于其他政法机关管辖的信访案件,及时流转,确保不积案、不压案。其次,严把质量关。对进入检察司法程序的信访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以及司法作风等方面定期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和个案评查,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能够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规范高效。最后,严把出口关。对“法律问题解决到位、执法过错查究到位、解释疏导教育到位、困难帮扶救助到位”的案件,依法予以终结。四是严把监督关。加强对执法办案无缝隙,邀请第三方人员参与、监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接收、受理、流转、办理、答复、终结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覆盖、动态监督,切实增强检察机关办案的说服力和公信力。
      三是强化内外协作配合。加强外部协作。建立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信息共享、统一答复、合力化解重大疑难复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案件,由控申部门登记后及时向有关单位进行移交和分流、及时向上访群众进行反馈。加强内部配合。健全完善以控申部门牵头、案管部门和各办案部门为支撑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配合办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首办部门的按期办结和共同息诉职能、案件管理部门的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职能以及控申部门的内部制约和催办督办职能,共同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
        四是注重信访源头治理。建立民意表达渠道。通过整合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途径,完善群众联络所等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强化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的综合性受理平台功能;坚持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健全下访、巡访、联合接访制度等,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从源头防止因正常渠道不通而导致的越级访、非正常访、重复访的发生。完善释法说理方式。在办案部门做出决定或出具法律文书前,要更加注重法律文书的说理性,特别是加强对不受理、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不赔偿决定等“六不”案件的释法说理,阐明做出决定的必要事实和法律依据,提高结案息诉率。落实风险评估预警。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预测、预报、预警和预控工作,各办案部门对上述“六不”案件及法院判决无罪案件,要及时向控申部门通报,提前做好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预案,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五是规范司法行为。控申部门作为检察院的窗口单位,是首先接触当事人的部门,所以,在落实“首办责任制”的同时对接待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一不得态度蛮横,要注重释法说理,注重矛盾化解,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管理秩序,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二不得有特权思想,不得作风霸道强硬,压制和妨害诉讼参与人正当权利行使。
        据悉,今年第一季度,礼县院控申部门积极部署,多措并举,主动出击。结合规范司法行为整改活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取得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