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9项地方性法规将在3月至11月间陆续出台

03.02.2016  12:07

  中国甘肃网2月2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李杨) 《甘肃省人民政府2016年立法计划》经2016年1月22日省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向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印发关于《甘肃省人民政府2016年立法计划》的通知。根据立法计划,由省卫计委起草的《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将于今年3月报送,这意味着公众关心的我省“全面二孩”的有关规定届时有望予以明确。

  记者在《立法计划》中看到,在地方性法规类中,《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修订)》等9项地方性法规将在3月~11月间陆续出台,预备项目为2项,调研项目为30项。在政府规章类中,《甘肃省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等8类项目拟出台,预备项目为8项,调研项目为12项。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要不断优化立法方法,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积极探索包括委托起草、法制机构提前介入在内的多元化草案起草模式,努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要切实抓好立法计划的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快相关立法项目的工作进度,确保立法项目如期、全面、高质量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