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我市城镇医保

29.07.2016  19:10

  7月28日,记者获悉,我市将新增的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照准予支付诊疗项目执行。

  据了解,我市将此次新增的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照准予支付诊疗项目执行,并且继续保留原已纳入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20项医疗康复项目具体为: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检查、手功能评定、平衡试验、平衡训练、表面肌电图检查、轮椅技能训练、耐力训练、大关节松动训练、徒手手功能训练、截肢肢体综合训练、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日常生活动作训练、职业功能训练、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减重支持系统训练、电动起立床训练、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言语能力筛查等。

  据介绍,此次增加的项目涉及肢体残疾康复、精神残疾康复、言语残疾康复、听力残疾康复等多个康复领域,兼顾了功能评定性项目和治疗性康复项目,功能评定性项目和治疗性康复项目分别占40%和占60%,体现了医疗康复的特点,也更贴近残疾人需求。新增项目适用范围广、受益人群多,对于整体提升基本医保医疗康复的保障水平、减轻家庭负担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