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自贸协定实施第二轮降税 山东企业将明显受益

04.01.2016  12:22

  中新社青岛1月1日电(胡耀杰)根据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的中韩自贸协定,两国商品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次降税。据青岛海关介绍,此次降税后,山东企业将明显受益。

  中韩自贸协定第二轮降税是除首年关税已经为零的商品外,又将有72%的韩国商品和43%的中国商品在对方获得进一步的关税削减,韩国进口的医疗器械、机电产品等商品和中国出口的纺织材料和机械设备等商品将获得更大的关税优惠。

  据青岛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2015年山东省和韩国贸易量静态估算,2016年山东省出口商品在韩国预计减让税款10.1亿元人民币,主要受惠商品为机电产品、皮革制品及玻璃制品等;2016年山东省进口商品预计可减让税款2.5亿元人民币,主要受惠商品为阀门零件、化工产品、机床等。

  青岛海关建议相关企业拓宽贸易范围,实现出口商品结构的多元化,提高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高的产品出口比例,抓住自贸协定实施机遇,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