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坐5年牢新加坡抽鞭子

13.06.2014  06:02

    11日,央视曝光了一个用“神奇拐棍”、“改装手机”等偷拍神器,专门对女性裙底等隐私部位进行偷拍以赢利的犯罪团伙。

    记者整理发现,偷拍在其他国家并不鲜见,但各国对偷拍行为的定罪惩罚各不相同。比如韩国的拘役上限最长,达到5年;而日本并没有对该行为颁布处罚法律。

    事件:2009年7月,两名印尼游客在韩国海滨浴场拍下了50多名穿着比基尼的女性,被当地警方拘留立案。该行为违反了韩国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及受害者保护的法律。

    根据韩国《性暴力犯罪特例法》的规定,对施行偷拍犯罪者会处以5年以下拘役或者1000万韩元(约合5.7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事件:2013年9月,一男子在新加坡一家旅社内,趁一名女住客洗澡时偷拍其裸照。就在同一家旅社,当一名女性熟睡时,该男子偷偷潜入房间,掀起被子抚摸受害人的背部和臀部。事后,该男子分别获非礼罪和侮辱女性尊严罪,被判坐牢九个月,并施以鞭刑。

    据《联合早报》报道,根据新加坡刑事法典第509节条文,通过言语、手势或展示任何物件等方式侮辱女性尊严者,可被判坐牢最长一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非礼案的刑罚为坐牢最高两年或罚款或鞭刑,或当中任何两者兼施。

    在日本,偷拍行为被列为骚扰罪,偷拍者难以被定罪,直至目前最重的惩罚是坐牢一年以下或罚款100万日元以下(约合6.1万元人民币)。

    □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