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将为抗战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

18.11.2015  09:58

  原标题:爱心慰问致敬先辈

  我市将为抗战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

   中国甘肃网11月18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朱浩源) 11月17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日前该局和市财政局联合转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为抗日战争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等两个文件的通知》,明确我市将为抗日战争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标准为每人5000元。

  《通知》明确,发放范围限于《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中规定的1945年9月2日(含)前参加革命工作,现健在的老工人。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发放一次性慰问金所需资金由退休老工人所在单位支付,不得从基本养老保险金中列支。退休老工人原所在单位确有困难无力支付或原所在企业(集团)破产的,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