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面交办任务 高效率整改落实

08.07.2014  16:06

为全面落实5月17日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和近期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在前一段对平凉城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点位进行排查整治的基础上,7月1日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市住建局、崆峒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对平凉中心城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建设工地及主要点位开展了第二次现场排查整治工作。

7月4日,在市环保局召开了平凉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市建管处、崆峒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崆峒区环保局、各建设工地负责人和市环境监察支队全体干部5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平凉城区大气污染联合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就大气污染防治和建设工地环评要求、建设工地文明工地创建、运输车辆运输路线环境卫生要求等方面做了安排部署,现场对存在问题突出的9户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会议最后要求: 一要 认清形势。环境空气质量是列入省政府目标责任书考核的一项中指标。按照今年责任书要求,平凉城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必须达到330天以上,全年空气超标天数必须控制在35天以内,而到7月3日为止,今年空气超标天数已经达到36天,形势非常严峻。 二要 明确任务。各建设工地(企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认真对待问题,精心对照检查,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要求,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全面地解决。 三是 扎实整改。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具体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对未按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业主,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平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