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法治终结“招生乌龙”

07.08.2014  10:16

  日前,辽宁省教育厅就沈阳音乐学院部分考生家长上访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申沈阳音乐学院在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上标注“计划名额之内”的行为属违规,应认定为无效。至于到底能不能对受影响考生进行补录,目前依然没有答案。

  事情的始作俑者是沈阳音乐学院。学校招生时许诺“计划名额”、将省外剩余招生计划调整到省内使用,违反了教育部“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等相关规定,给考生造成错误引导,以至于他们无法入学。对此,沈阳音乐学院必须承担违规责任。然而,截至目前校方责任还未被追究。

  尽管已经被定性为违规,任意调整省内外、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潜规则被公诸天下,沈阳音乐学院却声称,是因为工作人员丢失和遗漏教育厅文件才造成相关政策未得到遵行。以这样的理由来为机构过错开脱,恐难服人。按照教育部规定,省级招办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既然辽宁教育厅认定沈阳音乐学院属违规招录,就应当彻底调查违规操作的来龙去脉,给大家一个交代,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如此方能不负家长和社会的期待。

  对无学可上的考生而言,他们是此次违规招生的受害者,如果再因为救济无门、善后无策而受到“二次伤害”,显然有违教育公平。诚然,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按制度和规定办事,以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校方违规,后果不能让无辜的考生来承担。如何给他们一个说法,给焦灼中的梦想一条出路,考验着有关方面的责任和智慧。

  审视这场“招生乌龙”风波,也要反思,教育领域的公平正义到底靠什么来保证?近年来屡禁难止的违规招生问题到底该怎样求解?此次事件中,不仅存在高校违规操作、责任追究一再推迟等问题,在政策执行环节上也暴露出许多漏洞,比如传达和贯彻调整招生政策的文件,教育厅和高校负责人既没有进行面对面或电话沟通,也没有回执确认,教育厅和高校都不清楚教育部是否在设置男女招生比例方面对艺术院校有特殊规定。如此粗枝大叶、随意为之,法令规章岂不是一纸空文?这正说明,回归法治,教育才有真正的公平。只有在法治框架下,教育行政部门严格依法行政,高校等教育机构严格依法自主招录,打破潜规则,杜绝随意性,教育的公平底线才能得到捍卫。

  徒法不足以自行。此次事件暴露出高考招录、行政监管等多个层面的法治不彰问题,既是反思教育公平的案例,也凸显了弥补教育法治化短板的迫切。唯有严格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学校依法自主招生、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考试招生原则,在法治轨道上办好教育的事情,才能防止类似问题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