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加强非煤矿山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10.02.2017  21:36
甘肃省加强非煤矿山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为做好非煤矿山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后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近期甘肃省安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复产复工企业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并经组织验收,方可复产复工。同时强调,停产停建6个月以上的非煤矿山要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通知还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当前安全大检查,加强对复产复工非煤矿山企业的巡查、暗查和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含三级)以上水平的非煤矿山一律不得通过验收,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发现未履行复产复工手续擅自组织生产或建设的,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