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非法集资 需给予民间资本运营合法空间

05.11.2014  03:39

    11月3日上午,兰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甘肃世合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截至10月30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已接待受害群众404人,经询问统计,受害群众损失金额共4691万元。目前,甘肃涉案的6名高管被全部抓获。(《兰州日报》11月4日七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来时有耳闻,只是没有想到会在我们身边出现。前几日,有亲戚来拉业务。买卖真是好买卖,某金融信贷公司推出集资项目,月息达到3%,一万元起,而且参加集资当日就给付当月利息。自然,这是个不折不扣的非法吸收存款的业务。这年头干啥能有这么丰厚的报酬呢?就是放高利贷也赚不了这么多钱啊,何况放高利贷还是违法的。于是,找借口回绝了。没想到,这位亲戚还是很会做思想工作的,一眼看出了笔者的顾虑,于是直言就是高息揽储,但是只要快进快出就不会有风险,而自己已经拉到了不少业务,都很安全,没啥风险。不会有风险,呵呵,我胆小,击鼓传花的事情谁能料到鼓点停在哪里?钱只要投进去,再想要拿出来就不是说的这般容易了,这种“旁氏骗局”,我懂!

    回绝了亲戚,不免有点纳闷?按说这样的集资骗局应该不难看穿啊,咋还是有人不断上当受骗呢?还有,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最近一段时间怎么就突然有了蔓延之势呢?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两千多年前,太史公司马迁就已经道出了人心逐利的本性。但仅仅对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非法集资而遭受损失的老百姓给予嘲讽,嘲讽其贪心,其实是有失公允。这么多人不计风险而求迅速致富,其心可悯,尤其在现在这个“一分钱难死英雄好汉”的时代,人们对财富的追求没有什么可耻的。问题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合法致富大家都懂,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明知违法,或者明知存在方法侵害的风险,也要参与这种歪门邪道的致富活动呢?只因缺乏“合法”的民间金融渠道。中国对民间金融和民间信贷一直采取严厉管制的态度,这其中固然有维护金融市场安全的考虑,但是改革开放走到今天,金融管制确实也造就了中国的金融垄断局面。

    中国的银行不缺钱,但资金大部分流向了大企业、大项目,对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不利。大量的中小企业资金匮乏,自然会催生各种地下金融产业。资金供求关系的严重不对等,给这些地下金融产业制造了巨大盈利空间,也给国家经济带来巨大风险。同时,参与地下金融活动的平台民众,面对通货膨胀的压力和寻求快速致富心理的刺激,加之各种非法致富导致“劣币驱逐劣币”的示范,一头扎下这深不见底的深渊,最后赔掉救命钱、养老钱,着实令人唏嘘同情。

    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非法集资,当然应该严打,否则,还会有更多人深陷其中,损失惨重。但换一个角度来看,给民间金融产业一个阳光下公平竞争的机会,让老百姓手里钱有更多投资的渠道,于国于民、于公于私都是一件好事。民间资本真的见诸于阳光,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运营,这些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也会大大降低。据专家估算,我国民间资金总量至少在2万亿元左右,释放民间融资的活力,对拉动民间投资,保经济增长意义很大,更何况公平竞争、打破垄断,正是当前深化改革的重要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