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保持非法营运车辆打击治理高压态势的通告
非法营运车辆是没有取得营运资格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车辆,冲击正常的出租汽车营运秩序,影响兰州市城市形象和社会稳定。依法对非法营运车辆开展集中整治既是规范全市出租汽车营运秩序、强化社会管理的需要,也是服务保障民生、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
2015年5月以来,根据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兰州市非法营运车辆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与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联合执法,组建机动稽查队伍,截至10月底累计查扣非法营运“黑车”1750辆;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打非办”累计查扣1947辆。自9月底以来,为深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工作精神,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力度,运政执法部门对继续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一律按照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处以20000元罚款。对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和扰乱执法部门办公秩序的非法营运司机或其他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从严处理。
非法营运车辆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在:无视国家道路运输法规,非法经营,偷漏税费;无偿占用紧缺的城市道路资源,游弋于城区道路上增加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严重扰乱客运市场秩序和运价规则,损害合法经营者和乘客权益;非法营运车辆大部分车况较差,没有经过强制维修保养和检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营运车辆驾驶员没有取得客运从业资格,缺乏应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乘客安全得不到保证,且不按营运车辆要求购买相应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无法得到赔偿保障;非法营运车辆未纳入行业管理,乘客失物无法查询,甩客、辱客、价格欺诈等无从处罚,“黑车”驾驶员非法占有醉酒乘客财物或对单身女性乘客图谋不轨的负面报道屡见报端。2013年4月28日12时,杨某(女)在城关区瑞德摩尔附近打乘一辆“黑车”,上车后遭车内2名男子持刀威胁、殴打,抢走现金31800元,并威逼其说出银行卡密码后,取走卡内现金40000元。2015年2月22日凌晨5时许,廖某(女)从雁滩路乘坐一辆无牌“黑车”前往西站,途中司机将其强行载至城关区小达子坪路边后,在车内对其殴打威胁并实施强奸,抢劫其现金3000元、手机2部后驾车逃跑。近日国内其他城市陆续发生“黑车”司机抢劫、强奸、杀害女乘客的恶性案件。
运政执法部门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同时,希望广大市民提高安全意识,法制意识,维权意识,维护自身权益,拒绝乘坐黑车,压缩非法营运“黑车”的生存空间。遇有运政执法部门路检路查时,履行市民责任义务,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为缓解市民群众“打车难”问题,交通运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正在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运力投放工作,公交集团500辆特许经营出租车已经投入运营。2015年底至2016年上半年投放出租汽车1643辆,其中新增运力1150辆,新增西固区域出租汽车150辆,2015年报废更新出租汽车493辆。此外,我市已成功招标500辆纯电动出租车相关运营公司正在加紧充电设施建设,年底前首批50辆试运行纯电动出租车将驶上兰州街头,随后剩余450辆纯电动出租车将顺次投放。到2016年上半年全市出租汽车保有量将达到9602辆。上述这些举措将有力缓解市民群众“打车难”问题。
执法部门告诫非法营运车辆经营者,我市非法营运车辆打击治理工作将持续进行,对所有查扣非法营运车辆一律处以20000元罚款。请你们切勿心存侥幸心理,切勿以身试法,立即停止非法营运行为,做良好城市交通秩序的维护者和实践者,为全市优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合力创建“大兰州、新兰州”尽到一份责任。
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