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强拆是掘坟式发展的黑暗一章,必受严惩

13.08.2014  12:32

   光明网评论员: 昨天(8月11日)下午,中纪委网站公布:“经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对淮南市委书记方西屏的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

  这个方西屏,素有“拆迁狂人”之称。据说,此“拆迁狂人”与有“扒市长”之称、已在去年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政府公职的倪发科长期搭档。媒体披露说,在方西屏治下的池州,方西屏曾亲自出马指挥作为江南产业集中区核心起步区的梅龙镇的拆迁。在这次拆迁中,方西屏放言要“20天铲平梅龙”。2010年11月,当地村民因政府强行征地赔偿不合理而拒绝搬迁,并与前来负责拆迁的市长方西屏谈判交涉时,双方发生冲突,多个村民被打伤,方西屏的超标坐驾奥迪轿车也被村民掀翻在地,方西屏本人则在特警解救下逃离现场……

  许多年以来,有多少官员的仕途中断在非法拆迁之中,甚至有多少官员残、死在非法拆迁当中,已非屈指能计。另一方面,有多少百姓被强行剥夺了财产,有多少百姓因非法强拆而自焚、自戕,又有多少上访、堵路、骚乱、凶杀、乃至纵火、爆炸事件是因非法拆迁所致,就更是无以计数。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非法强拆是中国社会过去二十几年中最大的不安定因素,是给国民带来痛苦的最大孽障。在中国制造了无数人伦悲剧的强拆,一定会在中国发展史上以黑暗一章被记录在案。

  非法强拆是招致民怨、民恨的最大来源之一,是为改革和发展制造敌人的工厂。这一点,参与强拆的官员清楚,主导强拆的地方政府也明白。但是,在超额的利益面前,在膨胀的欲壑面前,这些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哪里还管什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哪里还考虑起码的法律规定,哪里还在乎百姓的苦痛伤悲,拆、拆、拆,建、建、建,发、发、发,成了官员行政的动力来源,成了政府行政的主旋律。如果说这样的强拆是发展所必需,是建设的前提条件,那么,其结论就必然是:这样的发展是自掘坟墓式的发展,这样的建设是分裂社会的建设。

  哪里有非法强拆,哪里就有腐败;哪里有非法强拆,哪里就有非法行政的政府;哪里有非法强拆,哪里就有公民权利受到侵害的百姓;哪里有非法强拆,哪里就必有从强拆中非法或不当获益的腐败官员。以此检视中国出现非法强拆的地方和地点,必试不爽——查还是不查的问题而已。非此,哪来那么多小官巨贪,又哪来那么多瞬间暴富?实际上,就是赌博,爆发的概率也小之又小,况且还需要赌本;就是贩毒,也要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需要三思而行……而非法强拆,不啻是强抢、强夺别人的财产,像方西屏那样以政府官员的名义出面,政府主导且有特警保护的非法强拆,则是在政府保护下的强抢和强夺。

  这两天,媒体普遍报道了发生在河南的一个强拆事件。据报道,8月9日,河南新郑龙湖镇的张红伟家的屋门在凌晨被人撬开,十多个陌生人将张红伟夫妇塞进车强行带走扔到墓地,待二人赶回家时,发现房屋已成废墟……从政府事后对媒体的说明与媒体调查情况大相径庭的情况看,从事主报警、警察不出警的情况判断,这起强拆又是一起在政府保护之下的强抢和强夺。

  这样土匪式的强拆并不新鲜,新鲜的倒是在“拍蝇”“打虎”风声日高的时候,仍然有地方官员的行为毫不收敛,张扬行事。前几日曝出的吉林市官方正在为在龙潭区八家子村征地强拆过程中死亡的执法大队长追授烈士称号的消息就是明证。

  给政府挖坑式的非法强拆到了彻底停止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