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误将涉非法吸存公司列入纳税百强发声明致歉
中国兰州网4月17日消息 2016年4月15日,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于其官网“地税要闻”栏目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就将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有色”)纳入“云南省2015年度纳税100强”一事道歉。
该声明称,“在2016年税收宣传月期间,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布了‘云南省2015年度纳税100强’名单。由于我局审核把关不严,工作出现严重失误,致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纳入‘云南省2015年度纳税100强’名单,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在声明最后,云南地税局称,“我局诚挚地向公众表示深深的歉意!我们将吸取深刻教训,改进工作,并愿意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自2015年12月1日起,昆明等地公安机关对泛亚有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查,并对该公司密切关联公司和授权服务机构依法开展调查。
2016年2月5日,昆明市政府通报了泛亚有色涉嫌犯罪有关情况:泛亚有色于2012年4月擅自改变交易规则,推出“委托受托”业务,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与多家关联公司,采取自买自卖手段,操控平台价格,制造交易火爆假象,同时泛亚统一印制大量宣传材料,通过全国各地授权服务机构及公司网电部将“委托受托”业务包装成“日金宝”“日金计划”等产品,承诺10%至13%固定年化收益率且收益与货物涨跌无关,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形成由其实际控制的“资金池”,套取大量现金。
上述通报还强调,截至目前,泛亚有色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单九良等1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与此案相关的一批犯罪嫌疑人被各地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依法查封、冻结、扣押了一批涉案资产,并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开展调查取证、甄别涉案资产等工作,全力以赴追赃挽损。
另公安部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于4月1日起,对泛亚有色及其相关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投资人开放,以便于公安机关及早准确查清案件事实,保护该案投资人合法权益,方便投资人登记信息和申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