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出售个人信息 牟利15万获刑

06.03.2015  11:21

通过不法手段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再将这些信息通过QQ转卖给他人,从中牟利。近期,达州市开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嫌非法倒卖个人信息的案件,被告人袁三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玩游戏结识“贵人”合作出售个人信息

袁三是达州市开江人,平时没有工作,日子过得紧巴巴的。2013年4月,袁三在网络游戏中认识了贵州省某县派出所协勤陈兵。在网络上熟络之后,陈兵说他是警察,可以查询到公民个人户籍、信息,还可以查车牌,并为袁三指了一条“发财路”。他让袁三到搜索网站去找客户,通过出售个人信息赚钱。信息的市场价为100元一条。

袁三想到自己生活窘迫,得知这一“生财之道”后激动不已。他立即在网络上散播广告,并留下自己的QQ号码。果然,很快就有人联系了他。对方将需要查询的信息通过QQ发过来,袁三立即转给陈兵,陈兵很快完成了查询,并将查询到的信息反馈给他。第一笔交易如此轻松就完成,袁三初尝甜头,更加卖力在网络上四处散播广告。寻到业务后,他就以每条数十至上千元不等的价格将信息卖出,通过支付宝、银行打款、转账等方式收取费用。

专业网站推广一年获利15万

为了“做大做强”,袁三干脆花6000元钱在网上购买了一个名为“迅捷商务调查”的网站,通过网站推广,业务量大增,短短一年时间,袁三牟利15万余元。自从走上了变卖个人信息这条路后,他平日里玩游戏的钱不愁了,还花数千元买了个铂金戒指,花费数万元买了一辆现代小轿车,生活过得逍遥。

可惜好景不长,2014年8月的一天,开江公安局接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文件称,位于开江县某小区某楼的用户利用网络非法获取他人信息。同月,公安局干警通过调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正是袁三,对袁三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侦查。2014年底,开江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 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人袁三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法官提醒不明消息切莫相信

市民平时难免会因各种事由登记注册个人信息和留下联系方式,比如买车、购房等。一些不法分子和不良商家就会趁机将信息层层转卖利用,各类保险、基金、房产、汽车、商品等促销广告,以及骚扰电话、诈骗信息、垃圾短信便纷至沓来,极大的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活。

该案承办法院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生活中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遇到类似骚扰、诈骗等信息时,千万要提高警惕,切莫贪一时贪念而上当受骗,必要时要善于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文中人物皆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