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每立方降0.7元
据新华社电记者18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11月20日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提高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程度。
这次调价将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并由现行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门站价格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自2016年11月20日起允许上浮。
发展改革委要求,有关方面要切实做好天然气公开交易工作,非居民用气应加快进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由供需双方在价格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公开交易形成具体价格,力争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实现非居民用气的公开透明交易。
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降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对减轻下游用气行业负担、促进经济增长将起到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气价降低也有利于天然气清洁能源推广利用,进而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
发展改革委同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天然气供应,维护市场秩序,千方百计保障市场供应,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相关链接
每年直接减轻用气企业负担430亿元以上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同时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就社会各方面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考虑到当前国际市场能源价格低位运行,国内市场供求总体宽松的实际情况,方案实施时暂不实行上浮政策,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基准门站价格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方案实施一年后允许上浮。
问:此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改革,核心内容有两点:一是降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各省份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二是提高非居民用气价格市场化程度。将非居民用气由目前实行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门站价格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下浮不限、上浮2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这意味着进一步放松价格管制,增加价格弹性,留给供需双方更多自主协商价格的空间,进而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平竞争。
问:此次改革的亮点是什么?
答:此次改革,在放松价格管制的同时,还有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推动天然气市场建设,推进天然气公开透明交易。
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全面市场化,交易市场的建设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举措。今年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建设了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4个多月来,交易中心试运行情况良好,市场给予高度关注。这次改革,明确要求非居民用气加快进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由供需双方在价格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公开交易形成具体价格,力争用2-3年时间全面实现非居民用气的公开透明交易。
问:降低天然气价格会带来什么积极影响?
答:此次改革,降低了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对减轻下游用气行业负担、促进经济增长将起到重要作用。
按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7元、政府管理价格的非居民用气600多亿立方米测算,每年将直接减轻下游工业、发电、集中供热、出租车,以及商业、服务业等用气行业企业负担430亿元以上。如果考虑政府管理价格的天然气价格降低,对市场化定价的天然气的带动影响,则占国内消费总量的80%左右的非居民用气价格都有望降低,可以更大程度地减轻下游行业企业负担。
与此同时,气价降低也有利于天然气清洁能源推广利用,进而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