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率先在全国开展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试点工作
中国兰州网6月23日消息 6月23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获悉,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确定在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旅游局、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4个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省直部门开展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试点工作。
据了解,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工作指采取列举的方式,对政府部门非公开信息的范围进行界定,主要包括公开可能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未成熟的信息等七个大类的政府信息。
实行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后,各单位将按照非公开信息目录中关于不予公开信息的分类,结合工作实际梳理确定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清单,通过“排除法”让公众一望而知哪些信息可以公开,从而使得政府信息公开的边界进一步明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得到增强。
据悉,为了保证试点工作取得切实成效,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在通知中还要求各试点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单位“可能会危及国家安全”等七类信息进一步细化,形成本单位非公开信息目录。同时,试点单位应尽量压缩非公开信息目录,减少“例外”信息,在确定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时,要体现公共利益优先的要求,充分考察不予公开的理由或依据是否足以抵消公开带来的社会效益。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在通知中还要求,各试点单位在7月15日前要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等便于公众查阅的方式,向社会公布非公开信息目录,贵州省人民政府网也将同步制作专题专栏,集中公布各试点单位非公开信息目录。
9月1日前,各试点单位将依据非公开信息目录,对本单位2015年1月1日以来的政府信息开展集中清理公开,同时还将在单位门户网站设立意见箱,听取公众对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我国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法律法规目前仅对应该公开的信息分别进行了列举,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仅有原则性描述,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在实践中常常难以把握和操作,贵州省对非公开信息进行目录管理试点,在全国尚属首次。非公开信息目录分为七类,也是贵州省根据我国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外关于不予公开信息的相关界定,结合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作出的一项初步尝试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