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民警王一获二级英模

19.11.2016  05:05

    兰州晚报讯(通讯员余刚记者常舒清)11月18日上午,首期全国“公安楷模”发布活动在人民网一号演播厅隆重举行,来自全国各地各个警种的公安楷模刘崇、张辉、张劼、陈晓磐、王一现场接受访谈,讲述了他们的动人故事和崇高精神。我省静宁县公安局民警王一是西部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民警,并荣获“全国公安二级英模”称号。

    公安部18日在京举行首期全国“公安楷模”发布活动,集中发布5名“公安楷模”先进事迹,讲述他们的动人故事和崇高精神。此次发布的“公安楷模”分别是: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特警突击大队大队长刘崇、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支队长张辉、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张劼、河南省临颍县公安局皇帝庙派出所指导员陈晓磐、甘肃省静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指导员王一。这5名“公安楷模”来自不同警种、不同地区,他们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了优异的成绩。他们中有的是“神枪手”、有的是“指纹神探”,用爱岗敬业、忠诚奉献诠释人民警察的责任与担当;有的立足岗位,一心为民,是群众的贴心人和守护者;有的在危难面前挺身而出,以血肉之躯护卫人民群众的安全。

    王一,男,汉族,生于1975年1月1日,1998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从警逾20年来,他始终牢记宗旨,忠实履职,脚踏实地,清正廉洁,立足技术岗位,默默无闻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凡的业绩:2009年、2014年被县局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6年、2012年、2013年被县局评为“先进工作者”;2015年、2016年被县局嘉奖;2013年、2014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4年被市局授予“刑侦技术能手”称号;2015年被省厅荣记个人二等功,同年被市政法委、综治委、维稳办授予平凉市“十佳人民警察”称号、被省厅授予2013-2014年度“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并荣记个人一等功、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技术人才一等奖”;2016年被中共静宁县委授予“全县政法系统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同年7月,王一同志被中共甘肃省委评为“甘肃省优秀共产党员”。

    近三年来,王一同志勘验各类案件现场629起,利用痕迹物证破获本地案件60起,出具痕迹物证检验鉴定72份,全部被法庭采信。他通过指纹比对破获本地和外地案件541起,其中公安部发布的全国涉爆涉恐具有重大影响的B级紧急协查案件6起,现场B级紧急协查案2起,故意杀人案件现场指纹协查6起,抢劫、强奸、绑架等八类暴力重特大案件B级现场45起,破获的案件涉案价值总计超过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