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院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获县委书记批示

12.06.2014  13:37

        静宁县人民检察院呈送的《2010至2013年度静宁县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获静宁县委书记王晓军的重要批示,高度肯定了县检察院近年来对本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做法及对策建议。
        王晓军书记批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效解决当前各领域各行业职务犯罪问题,从源头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县检察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2010年至2013年全县职务犯罪发案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形成了专题报告,深刻分析了当前职务犯罪发案趋势和原因,提出了具有较强针对性、指导性的预防对策建议。请全县各级部门认真学习,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倡廉工作。同时,希望县检察院准确把握形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查处,为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创优社会发展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王晓军同时要求静宁县委办公室将县检察院的《综合报告》及时转发给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县委书记批示精神,县检察院迅速组织学习并明确下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思路:一是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课,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知识培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教育公职人员严格履职,使其“不想犯罪”。二是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在大力查办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警示广大公职人员引以为戒,使其“不敢犯罪”。三是继续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对全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其整章建制,用有效的制度约束公职人员严格履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其“不能犯罪”,构建静宁县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