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院邀请代表参加庭审观摩

18.12.2014  19:05

      静宁县检察院公诉部门结合该院提出的检察业务强化年活动,积极强化出庭公诉工作。近日,该院特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参加了对刘某某、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重伤)、寻衅滋事罪一案的庭审观摩和多媒体示证。这次庭审观摩活动,是该院首次运用多媒体系统进行示证,其目的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公诉人庭审行为,提高公诉人的庭审驾驭能力,促进司法公开工作,提升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公信力。
        本次观摩庭运用多媒体技术,改变了以往低效、单调的卷宗示证形式,将关键性的证言、书证,特别是能够反映案发过程的视频和现场照片等进行了扫描,制作了示证清晰的PPT文件,通过大屏幕进行展示,不仅客观真实地还原了案件真相,增强了证据的直观性,而且大大提高了示证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增强了诉讼程序的公信力,推动了科技强检工作的开展。公诉人结合相关书证、言词证据的示证质证,准确指控了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有力地反驳了辩护律师提出的一些不恰当辩护意见。
      此次庭审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普遍肯定,观摩评议也从更高的视角为公诉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基层院公诉部门出庭公诉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做了很好的范例,进一步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有利于帮助办案人员总结经验教训,掌握举证、质证要领,增强答辩技巧和应变能力,对提高我院出庭公诉水平有着现实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