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院多措并举锻造法警队伍

07.08.2015  16:06

      为了发挥司法警察在办案安全中的保障作用,静宁县人民检察院从规范法警队编队管理、加强司法警察培训力度、加大警用装备配备、增强办案工作区管理入手,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通过以上举措,不断提升法警队伍整体水平,凸显司法警察在办案安全中的作用。
      一是成立法警大队编队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的精神,以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努力建设“机构健全、人员归位、统一调派、机构规范,保障有力”司法警察队伍,成立了法警大队,实行了编队管理,规范了派警用警程序、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做到法警管理既责任明确,又程序明了,既加强了同检察业务部门的沟通,又严格实行警力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使用,实现了检警工作的同步协调,司法警察机制日趋完善。
      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技能训练。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使干警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努力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和体能、技能训练,实现“一熟、二懂、三会”即:司法警察要熟悉法警职责,懂检察业务、懂办案程序,会使用械具,会擒拿术,会微机操作。进一步提高司法警察的实战水平。
        三是落实法警物质保障。为司法警察部门配备必要的警用器材,先后配备了警用刀具、警棍、警绳、头盔、多功能腰带、防刺服、防割手套、抓捕网等,不断改善警务装备,为司法警察履行职务提供物质保障。
      四是严格办案工作区的管理。建成了具有防火、隔音、隔离、防撞功能的办案工作区,办案工作区投入使用后由司法警察管理,实行一使用一申请制度,并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看管交接制度,确保办案工作区安全有序运转,有效地防范了涉案人员自伤、自残等意外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