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静宁县网友咨询私家车免检新规 官方详解五种误读
王三运同志
人民网北京11月2日电 (记者 王甲)10月31日,甘肃省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的3条留言做出公开回复。其中有一位静宁县网友留言咨询机动车免检政策方面的问题。对此,中共静宁县委办公室作出回复,介绍了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小型私家车6年内免检的政策新规,并对常见的5中政策误读进行了详细说明。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过年不是说新车6年内免检,我的车是2012以后买的,应该在免检的范围内,最近我去静宁县交警中队去问这事,结果他们说没有这回事。只有今年新买的才免检。没有办法我只有在静宁县进行了车检。难道国家的法律规定,在小小的静宁县就没有任何作用。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今年5月16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自2014年9月1日起,小型私家车6年内免检改革措施正式实施,需提醒广大群众正确理解以下政策新规:
误读一:我的车已到应当检验的日期,为了享受9月1日实施的免检政策,先不用去检验机构检验。
正解: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自今年9月1日实施,此前已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在此提示广大车主,车辆临近检验日期或者逾期未检验的,应及时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逾期不检验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违法上路行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误读二:只有今年9月1日以后新购买的私家车才能享受免检政策,最好等到新政实施后再买车。
正解:2010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车辆都享受免检政策,您不用等到9月1日以后再购车。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签注在机动车行驶证上)划分: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能够享受2次的免检优惠;2010年9月1日以后,但是在2012年8月31日之间注册登记的车辆,只能享受1次的免检优惠。对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应在9月1日前参加第二次年检,所以不享受免检优惠。
误读三:只要是新买的私家小型车都可以享受免检政策。
正解:新买的私家小型车有3种情形不享受免检政策:第一种,部分车型不享受免检。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范围。第二种,发生过事故的车辆不享受免检。6年内新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也不享受免检政策。第三种,购车后长期未登记的不享受免检。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也不享受免检政策。
误读四:私家车6年内免检就可以随意改装车辆了。
正解:擅自改装机动车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年内免检的私家车仍需要申领检验标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发放检验标志时提示车主不要非法改装车辆,同时也会要求车主书面承诺不非法改装车辆。另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大路检路查的力度,一旦发现车辆违法改装的,依法查处并责令恢复原状。
在此提示车主,虽然6年内免予检验,但应注意经常检查车况,定期到专业机构对车辆制动、轮胎、灯光等安全项目进行检查保养,通过全面检查,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故障隐患,及时维修,保障车辆安全性能。
误读五:我的车辆免检了,不用再领取、粘贴检验标志了。
正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领取和粘贴检验标志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此次车检新政是试行私家车在6年内免于上线检验,免上线检验的车辆每2年仍需要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并按规定粘贴。对不按规定申领和粘贴检验标志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如果您还有什么需要咨询的,请直接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933—2535903。 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 陇西县权家湾乡郑家川村 “村村通”道路是在以前路的基础上拓宽改建的,改建时,整体规划不是很好,宽度不够,大多数路面只铺了很薄的砂石,相当一部分路面基本没有砂石。这条路从通车到现在估计还不到5年时间,现在道路已经坑洼严重,在农历7月份,在贾家岔社有一段沿河路,由于河床坍塌滑坡,有一段将近30米长的路段仅有2米左右宽度,旁边就是悬崖,县城到村的道路早已绕道行走,有胆子大的村民开农用三轮车从这么窄的路上行走,特别危险,每天有小学生上学必经此处,家长实在放心不下,有的家长开三轮车接送孩子,也很危险,乡亲们生活如此不便,但是当地政府部门说没有钱也没有啥办法,一天等一天,我真担心是不是等着出事以后才要修啊!我写信主要是想解决以下问题:1、当初道路修建中有没有腐败问题存在?2、道路修建究竟合格不?3、道路工程竣工后有没有组织验收?4、现在这条路能不能尽快责令有关部门修建好? 切盼给百姓回复!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你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留言反映陇西县权家湾乡郑家川村通村公路建设质量及安全隐患的问题,定西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陇西县委安排县上分管领导带领相关人员进行了实地核查督办。现将核查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陇西县权家湾乡郑家川村通村公路贾家岔社段部分路基修筑在河沟附近,今年8月份,由于降雨较多,该路段遭遇几次强降雨冲刷,发生坍塌滑坡,原道路路基一半滑坡至沟底,导致剩余路面仅2米左右,严重影响群众出行。事发后,县、乡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由于在原道路上无法进行拓宽,需要进行改道,对改道后的路线进行规划,需占用4户农户土地15亩,加之农作物没有采挖收割,个别群众不愿意出让土地,经县、乡、村多次反复做工作,历时一月之久,最终群众同意让出土地用于道路建设,权家湾乡政府筹资5万元改移道路1000米,并于10月23日动工建设,现已全面通车。
【网民留言】
2013年3月,由于在静宁县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缴纳的有线电视维护费到期,县网络公司也及时的停止信号服务,由于家里有小孩上学,怕影响学习,暂停缴纳维护费,2014年10月份,网络公司通知必须缴费,负责对开设的户进行注销。很困惑?有这方面的规定吗?按照这种说法,我有两年和公安局没有打交道了,是不是我得户籍信息也要注销啊?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为充分利用系统资源,用户确因某种原因暂停收看有线电视时,可到当地营业厅办理报停手续,对于因收视费到期休眠一年以上而未办理报停业务的用户,我们将事先告知并予以销户。 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