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工商局“四举措”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15.05.2015  17:05

  按照静宁县档案局《关于开展“立卷归档月”活动的通知》(静档发〔2015〕13号)等业务规范要求,静宁县工商局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对2014年及以前年度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归档,切实做到年档年清,及时完成归档任务。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认真组织档案管理业务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甘肃省档案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树立领导和干部职工依法治档的自觉性,提高工商系统的档案意识,营造良好的档案工作环境。
  二是全面收集、及时归档。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甘肃省归档文件实施细则》、《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各级各类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规定》(国家档案局第9号令)及《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等相关要求,认真开展2014年度及之前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及时收集整理重大活动、重点项目、“双联”行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化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是加快档案数字化建设。按照“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的要求,开展好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工作,积极推进档案资源信息共享,把政务专网形成的各类电子档案纳入归档、管理和移交范围。对本单位产生的在政务专网发送的电子文件,按照《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归档整理和异质备份。
  四是强化档案安全保障。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和管理制度建设,筑牢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体系。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保证资金投入,配备必要的档案管理柜架,完善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有害气体、防光等“八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