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发现清代民间土地买卖契约

08.09.2016  21:07

  近日,靖远县档案局在靖远县若笠乡发现3张当地的清代民间土地契约档案,其中最早的一份是雍正十年(1733年)十二月初八日的土地契约,距今已经整整283年,同时发现道光十七年(1938年)二月土地买卖契约和契尾各一份,这些契约保存完好,字印清晰,是我局目前发现时间较早,难得的一批土地买卖契约。
  这2份土地买卖契约内容、书写格式都比较相似每份契约都由民契官契组成,官契上谏有多个大红官印,空白和民契上则盖有骑缝印。
  据了解,古代土地买卖契约相当于现在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土地使用证书。双方初步达成意向向,要将相关信息白纸黑字记录下来,达到“欲后有凭,立此卖契,永远存照”的目的。然后交由政府部门审核,同时缴纳一定的税费,颁发官方“契尾”,才算该笔土地买卖契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