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靖远县着力构建领导干部"责任保廉"新机制

18.09.2015  11:31

   构筑选好用好干部“防火墙”——靖远县着力构建领导干部“责任保廉”新机制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好用好干部不但关乎事业能否顺利开展,更关乎一方政风政气。

  今年以来,靖远县紧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任务、新要求,靠实“两个责任”,紧盯“选用”环节,切实把好“三关”,积极构建领导干部“责任保廉”新机制,拉紧选好用好干部“责任链”,构筑起选好用好干部“防火墙”。

  “三级联动”审查确保任前廉洁“不带病”

  “选对人,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百业俱兴;选错人,涣散人心、带坏风气、贻误发展。”为此,靖远县严把廉政审查关,对拟提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实行单位审查、纪委核查、常委会研究的“三级联动”廉政审查机制,严格“廉政体检”,防止“带病提拔”。

  “健全廉政审查机制,把好干部选拔入口关,既强化了显规则、遏制了潜规则,又打破关系网、纠正了不正之风。”谈起干部任前廉政审查机制,靖远县纪委负责人如是说。

  今年,靖远县制定了《干部任前廉政审查实施办法(试行)》,对拟提拔的乡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建立“三级联动”廉政审查机制,从遵守纪律、廉洁自律、工作作风、信访调查、处分问责、个人报告等“六个方面”进行审查;纪委从信访举报、立案调查、党政纪处分、廉政考试及审查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核查;纪委常委会对单位审查报告、纪委审核意见进行研究,形成审查意见报告县委常委会,经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近期,靖远县对28名干部考察提拔时,实行廉政审查与干部推荐、考察任用一同进行。

  “双告知”谈话保持任后廉政“不变节”

  为了严把拟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关,靖远县制定了《领导干部任前落实“两个责任”暨廉政谈话制度》,在集体约谈中实行廉政与责任“双告知”制度,督促党委履行好抓班子、管干部、带队伍的主体责任,纪委履行好日常的监督责任。

  “接受党委、纪委、组织的约谈,让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和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勇于担当,责无旁贷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新上任的北滩镇党委书记路承坤告诉记者。

  在约谈过程中,靖远县实行“一谈、两看、三书、四送”廉政教育模式:一谈即集体谈话,两看即看警示教育片、看廉政教育基地,三书包括拟任干部廉政承诺书、党委主要负责人监管责任书、纪委负责人监督责任书,四送即送廉政准则读本、两个责任读本、中央八项规定读本、廉政寄语。通过常态化廉政教育,帮助新任干部及早发现不足,打好“预防针”,确保任后廉政“不变节”。

  “层层倒查”机制逐级追查责任“不手软”

  今年,靖远县刘川工程一干部违规操办“乔迁宴”,县纪委监察局在对当事人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的同时,对分管领导、纪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并约谈了4名参与干部。

  “只有严查严办领导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才能起到强烈的警示作用,才能强化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所以决不能手软。”县纪委监察局负责人说。

  靖远县坚持“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廉政审查责任倒查追究机制,规定了对拟任干部所在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的5种情形、对纪委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的4种情形,对县纪委监察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或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的5种情形。

  干部出现问题,很大程度上源于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尤其是经常性监督“失位”。县纪委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开展廉政审查、出现“带病提拔”的,层层倒查追责,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情节较重或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视其情节进行问责或给予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