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司法局扎实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

28.05.2014  20:07

  本网讯(通讯员 孙丽)为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白银市靖远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宣传载体,扎实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司法局制定了综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专抓此项工作,抽调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和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系列宣传活动。
 
  二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月份以来,靖远县司法局先后组织法律工作者、机关工作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在钟鼓楼前、会州广场、大芦乡、高湾乡、五合乡、永新乡采取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形式,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妇女维权周、“消费者权益日”、禁毒等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人民调解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禁毒法》、《物权法》、《公证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发挥网络信息快速、高效、便捷的优势,通过法制宣传信息平台,与“12348”法律服务热线整合,做到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相结合。活动期间共设立宣传咨询台22个,发放法律宣传袋300多个、法律法规宣传折页5000多份、便民服务手册1万多册、法律法规宣传单2万多份,提供法律咨询600余人次,编发法制短信2000多条次。进一步激发了群众参与平安靖远建设活动的热情,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

  三是做好村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抽调律师、法律工作者分三期对换届后的332名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讲座,突出宪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法》、《人民调解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信访条例》、《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等内容,提高了村“两委”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是加强纠纷调处工作。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群体性事件下降、信访总量下降、“民转刑”案件下降,3月份共调解矛盾纠纷262件,调解成功256件,成功率达97.71%,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靖远县司法局供稿)

来源:甘肃司法网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