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积极帮助青年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18.03.2016  14:23

今年1月,学校对新建教师公寓剩余房屋和腾退旧房进行了二次分配。考虑到我校部分青年教职工支付房款有困难,也无房产证作担保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学校克服制度障碍,想职工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积极帮助大家解决后顾之忧。为此,计划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多次与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省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联系、洽谈,为新建教师公寓住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协调沟通。根据《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精神,停止工会信誉保证、企业法人担保及工资保证担保方式(三人联保贷款方式),学校只能协助申请以置业担保方式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

置业担保方式,由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定的、省政府批准设立、甘肃省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甘肃银行共同出资成立的省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费是商业贷款担保费的三分之一,担保金由贷款人和担保公司协商。近期,学校将为相关教职工联系办理贷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