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资源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丰富、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征集优秀教育资源,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优秀多媒体课件资源征集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及有关方面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凝聚、丰富优质法治教育资源,为广大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提供支持。
二、征集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有关教育机构,教师、高校学生及对青少年法治教育有研究和实践的社会组织和个人。
三、征集内容
适用于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法治教育微课程视频及其配套课件、教案等。
四、相关要求
1. 作品须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突出鲜明,专业知识无错误偏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时效性;教育方式、教学手段和表现形式符合本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接受能力,生动活泼,紧贴学生的生活实际;适应中小学课堂教学需要,具有较强的参考和借鉴价值,能够直接或间接应用于教学实践。
2.征集的作品按适用对象的年级分组,分为小学低年级组(1-2年级)、小学高年级组(3-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
3.作品类型为微课程授课视频,使用录课软件制作。提交的作品时长为10-15分钟,除此之外,也可包括配套的PPT、教案、其他课件等。
4.作品应具有独创性,不得有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或者任何商业链接。
五、作品的奖励与使用
参赛作品经专家初步评审后,遴选一批优秀作品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上展示。最终获奖作品,将根据展示作品的制作水平、认可程度、教学效果等因素,通过专家评审、网络投票等方式综合评定产生。提交参赛作品即视为作者许可第三方免费下载使用其参赛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署名权。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做好此项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结合活动要求,积极组织有关单位与个人参与活动。有关高校要切实重视此项活动,动员和组织有关专业的师生参加,积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此项活动由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政策法规司)统一组织,普法网承办。参赛作品统一通过普法网( www.qspfw.edu.cn )上传。上传开始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上传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21日,参赛作品具体标准与报送要求,可于2016年5月底见普法网相关公告。
联系人:
胡锐(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010-88819626
孙亚娟(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010-88819614
翟刚学(教育部普法办):010-66097553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5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