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师资及督导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甘残联发〔2014〕93号
各市(州)、县(市区)残联,甘肃矿区残联:
为确保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顺利有效实施,根据全国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统一部署和我省专项调查培训方案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兰州举办两期全省残疾人专项调查师资及督导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一)第一期
1.时间:11月16日至20日(16日报到,20日离会)。
2.地点:农垦宾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8号,电话:0931-8417878)。
3.参加人员:平凉市、庆阳市、陇南市、天水市、定西市、嘉峪关市及所属各县(市区)和甘肃矿区专项调查办公室负责人、培训师资;省残联督导以上市县专项调查工作人员及业务骨干。
(二)第二期
1.时间:11月21日至25日(21日报到,25日离会)。
2.地点:虹云宾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7号,电话:0931-8734085)。
3.参加人员:兰州市、白银市、武威市、金昌市、张掖市、酒泉市、临夏州、甘南州及所属各县(市区)专项调查办公室负责人、培训师资;省残联督导以上市县专项调查工作的人员及业务骨干。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为专项调查表的指标解释、填写方法;调查登记及复查工作的程序、方法,调查质量控制验收,数据录入软件使用,调查资料包装、上报,检查督导的任务、方法及要求等。
三、有关要求
1.原则要求各市(州)、县(市区)要有一名分管专项调查工作的理事长或副理事长担任县级师资并参加省上培训。请各地按照《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培训方案》要求,选拔熟悉残疾人全面工作、文化程度高、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教学能力的业务骨干参加省级培训。
2.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请各地参加省级培训的人员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确需自带车辆,请提前报省残联会务组审批。
3、请各市州专项调查办公室分别于11月13日前、11月17日前,将本市州及所属县(市、区)参加第一期、第二期省级培训人员名单及电子版报(传)省专项调查办公室。省专项调查办公室对参加省级培训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联 系 人:张宏伟 卢雯茜
联系电话:0931-8736070 13519602712 1389313985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传 真:0931-8818368
附件:
1、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师资培训名额分配表
2、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师资及督导人员培训班报名表(回执)
省 残 联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