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零时起 兰州所有施工工地停工 政府机关车辆停运一半

09.11.2016  21:12

    原标题:11月10日零时,兰州启动大气污染橙色预警 所有施工工地停工政府机关车辆停运一半

  昨日,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近期天气等不利气象因素控制,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1月10日零时起,在市区及周边重点控制区域启动大气污染橙色预警,至本月底前主要采取十一项橙色响应措施。全市施工工地实行停工措施,全市政府机关公务车辆停运一半,预警区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10日起 启动大气污染橙色预警

  10月31日以来,兰州市受持续静稳、逆温、高湿等不利气象因素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已连续8天污染。据兰州市气象局预测,至本月底前,兰州市将继续受静稳、逆温、高湿等不利气象因素控制,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等级维持在4至5级,极其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预计未来3天至本月底前,如不采取应急响应措施,我市空气质量将达到重度污染程度(AQI指数达到301至500),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影响治污全局,影响城市形象。根据预判结果,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1月10日零时起,在市区及周边重点控制区域启动大气污染橙色预警。

  11项措施确保污染治理工作抓到位

  至本月底前主要采取以下橙色(Ⅱ级)响应措施:

  一、每4小时向市应急指挥部通报1次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

  二、每6小时提供未来1天的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和未来3天的天气预报每6小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1次是否具备人工增雨(雪)作业的天气条件,在具备人工增雨(雪)作业的天气条件下及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并在作业后2小时内通报作业情况。

  三、市区内燃煤电厂最大程度发挥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减排潜力,尽最大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其他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管,坚决杜绝非法排污。

  四、加强煤炭市场管控,禁止在城市近郊四区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煤炭和煤炭产品督促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降低生产负荷10%,各县区政府督促工业企业落实限产、停产措施。

  五、对市区内主干道,白天实施4次机械清扫清洗或人工清扫,气温条件适合时进行洒水降尘,并在夜间实施道路冲洗作业,从严查处抛撒滴漏车辆。

  六、施工工地实行停工措施。

  七、做好公交线路运营,增加运营班圈次,实施灵活调度,市区主干线路延时收车60分钟,其他边远线路延时收车30分钟。

  八、全市公务车辆停运一半。

  九、预警区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十、每天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告知市民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外出时间。

  十一、县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易产生扬尘、粉尘、烟尘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对易扬散的煤、焦、渣等堆场进行覆盖或不间断喷淋,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生产经营现场和周边道路每日进行2次以上冲洗,并停止各类煤炭沙石的装卸和筛选作业。对露天焚烧、低空生活燃煤污染等进行监控和管制,禁止一切室外露天烧烤和燃煤小火炉。  

  预警信息发布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后,根据气象条件变化,应急指挥部会商认为达到其他级别的预警条件,预警需要升级或降级的,按照预警发布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当全市空气质量指数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将按高级别预警执行。本预警的终止由应急指挥部会商后决定。

  5大倡议 市民共同参与维护“兰州蓝

  “兰州蓝”已成为一张城市新名片,为了让广大市民享受更多的“环境红利”,兰州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倡议广大市民广泛参与,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维护我们来之不易的治污成果,与我们携手打赢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减少重度污染天气的发生。

  一是倡议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自觉做大气污染防治的引导者,主动抵制施工裸露地面不覆盖、随意破坏土表层等行为,坚决杜绝违规拆除施工、违规倾倒渣土、违规拉运渣土等不良行为,切实减少人为二次扬尘污染。

  二是倡议广大市民尽可能采取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或步行等低碳绿色的出行方式,切实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

  三是倡议广大市民不焚烧垃圾、枯叶、荒草等易燃物,在倾倒煤炭废弃垃圾时全面消除明火,对已发生燃烧的主动扑救或及时报警。

  四是倡议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燃煤管控工作,支持清洁能源改造,严格落实集中点火、分散取火的规定,自觉抵制有烟煤销售购置,切实减少低空面源烟尘污染。

  五是倡议广大市民主动监督和举报各类违规排放现象,及时发现各类污染大气的行为,积极拨打12369环保举报电话。(首席记者 丁炜娜)

( 编辑: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