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女布下集资诈骗陷阱 84人被骗719万元

16.05.2016  04:48

    兰州晚报讯(通讯员薛琰记者高慧霞)12日记者从酒泉肃州区检察院了解到,山东济南无业女子李某指派他人到酒泉非法宣传“巴特金融”公司,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投资人吸纳投资款,近日被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13年10月,李某利用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巴特金融”投资公司,便向王某承诺按所发展会员人数进行提成。王某先后吸收宋某等84人资金719万元,另有部分投资人未报案的投资款为156万余元。2014年3月,“巴特金融”公司网站关闭后,李某携款逃匿,与王某及投资人失去联系。2015年6月29日,李某在山东济南投案自首,并向玉门油田公安分局退赔5817438元。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向公众非法集资,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近日,被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