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速公路第一支队“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举报酒驾奖励500元

29.04.2016  04:42

    2016年“五一”小长假期间,为确保环兰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为人民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行车环境,依法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参与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强大舆论声势,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决定联合多家省市主流媒体,开展随手拍曝光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活动。发动群众在节日期间对环兰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有奖举报,并对群众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主流媒体进行连续曝光,以引起广大交通参与者对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高度重视。

    举报途径:

    群众可通过联系主流媒体记者、第一支队、大队官方微博微信平台或电话进行举报。

    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拍照取证的要求:

    群众举报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拍摄具有明显交通标志标线和显著地理特征的2-3幅机动车尾部全景特征图片(每张图片中应当清晰辨别机动车车型、车身颜色、号牌号码、行驶方向等信息;图片之间对应行驶位移大于1米或间隔时间大于10秒;图片必须为原始图片,不能有任何修改痕迹), 标注清楚每张图片的拍摄时间(精确到秒)、地点(精确到米,如青兰高速公路1864Km+210m)、方向(如天水往兰州方向),以证明机动车发生过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

     曝光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奖励标准:

    (一)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500元;

    (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

    (三)公路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奖励300元;

    (四)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奖励500元;

    (五)挪用、转借或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的,奖励500元;

    (六)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奖励200元;

    (七)驾驶运载危险物品车辆违反规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奖励500元;

    (八)驾驶走私,被盗抢机动车的,奖励500元;

    (九)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100元。(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此条标准执行)

    高速公路第一支队报警电话:0931-8414386

    联系人: 卢警官,联系电话:13639363106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