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沙:遛狗还是需要法律约束

22.04.2015  15:02

  原标题:遛狗还是需要法律约束

  到底该不该允许市民随意遛犬一直争议很大,这对于爱犬之人觉得无所谓,而对于特别怕犬之人就觉得不能接受。日前,兰州市公安局和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在黄河风情线景区内限制遛犬的通告》,严加整治城市犬只管理工作。(相关报道见4月20日《兰州日报》五版)

  黄河风情线是旅游观光的好去处,也是兰州的旅游标志。但是有人却把黄河风情线当成了宠物乐园,宠物在风情线上撒欢,绿化带遭破坏,粪便满地是;有人遛狗时不拴狗链,结果宠物乱窜伤人。更可气的是,在宠物闯祸后,有些宠物主人或是躲猫猫,或是强词夺理,受害者郁闷不已。有调查显示,城市养狗已经不仅威胁到公众的安全和健康,也成为社会管理的突出问题。虽说很多城市都有养犬管理办法,但是不少办法形同虚设,没有得到有效实施。

  现在兰州给遛狗者定下了四条规矩,是从维护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的角度出发而制定出台的。它的施行,不是禁止和限制养犬,目的是通过让大家自觉执行这道硬性规定,从而引导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维护城市正常秩序、共创和谐人居环境,体现的是对城市的高度负责和对市民的广泛关爱。同时,这样的规定,反映了大多数民众的意见,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是全体市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只有严格执行,坚决依法办事,才能彰显法制精神,切实维护每个市民的合法权益,推进城市的法治化建设。

  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养狗、遛狗的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并且,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公民道德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养狗人的文明素养,促使养狗人文明养狗、文明遛狗,努力营造文明舒适、整洁有序的城市生活环境。

  另一方面,笔者建议可以多设置一些文明养狗的提示标牌,多挂宣传标语,时刻警醒养狗人的社会公德意识,多开展一些关于养狗的专栏宣传活动,让文明养狗的知识能在大众中得到共享。同时,养狗者也要充分认识到这些问题及其危害,以自己的文明行动有效防范养狗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自觉还社会一个干净整洁、无狗传播疾病、无狗吓人伤人的文明和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