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院:高点定位 分类指导 努力开创基层检察院建设新局面
近年来,兰州市院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紧紧围绕“两个率先”,按照“以业务建设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强化管理为动力,以检务保障为支撑”四位一体的要求,明确目标,高点定位,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有效开创了基层院建设新局面。
一、加强领导,整体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
市院党组以深化思想认识为抓手,在突出重点工作上下功夫,根据各基层院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分步进行,整体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
(一)抓两头带中间,推进基层院业务能力建设。“抓两头、带中间”是兰州市院整体推进基层院建设的一大特色。我们以两个基层院为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市院党组成员分片包干、定点联系,强调以一把手为重点,把经常督促与个别督促、定期听取汇报与发现苗头及时谈话结合起来,给他们下任务、压担子、强责任、促发展,从领导层面确保了基层院建设强力推进。市院各部门对基层院对口部门帮扶不仅管案,而且管人,做到了明确责权,落实问责,促进了基层院部门和队伍建设齐头并进,整体增效。
(二)强班子抓队伍,为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一是以检察长换届为契机,切实加强基层院领导班子建设。市院积极协调组织部门,选派业务骨干到基层院任职,优化领导班子整体结构,提拔和调整各县区院检察长6名,副检察长1名。调整后的县区检察长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的7人,全部实现了避籍交流,基本形成了梯次搭配、新老衔接、优势互补的新格局。二是高度重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努力营造“靠素质立身,凭实绩进步”的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近年来,共通过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先后调整了22名处级干部。各县区院调整中层干部40多名,从组织上保证了基层院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推进。三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化检察职业道德培育,通过召开党组会、支部民主生活会、谈心活动等深入查摆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个别干警精神状态不佳、进取意识不强等问题。大力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全体干警“知足养廉、珍惜修廉、奋斗勤廉”,自觉做好反腐倡廉的带头人,夯实了思想道德基础。
(三)建制度促执行,努力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市院把实行科学化管理作为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基础工作来抓。根据新时期、新阶段检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兴废结合、拾遗补缺,清理、补充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强力推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一是围绕领导决策和班子自身建设,制定完善了党组会议、检察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二是围绕业务管理,重新梳理了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规范及执法行为规范;三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队伍管理、业务工作、制度落实、职责权限和奖惩措施,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加以规定,推动各项工作提升执行力。市院和县区院专门成立了由纪检组、监察室、政治部(政工科)、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的巡视督查小组,逐级逐层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
(四)建机制强基础,提升检务保障水平。一是探索建立“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把信息化运用到业务和队伍建设中。按照省检察院要求,大力推进网络信息化建设,截止2013年底,8个基层院建成了机关计算机局域网,开通了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立了自动化举报受理、审讯监控管理系统。3个基层院建立了互联网门户网站,城关、永登两院被省院列为“科技示范院”正在接受验收;基层院在出庭公诉中全面使用了多媒体示证系统、出庭示证投影化;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实现了内部资源共享和办公办案自动化。全市检察机关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执法办案科技水平全面提升,加大了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二是加强了专项设备的引进。安装了侦查监控指挥系统、远程视频会议系统、举报自动受理系统、楼宇安全监控系统、机要文件传输系统。三是协调各方面加大对基础检察院工作的经费保障。
二、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提高执法公信力
市院始终坚持把基层院执法规范化作为检察业务建设的核心内容,进一步完善办案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信息化管理,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了基层院执法公信力。
(一)流程操作严规范。严格工作流程,全面落实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和甘肃省检察机关工作规程,完善执法办案风险防控、错案防控、瑕疵防控以及期限预警、案件研判、质量评查等办案工作机制,进一步解决执法办案不规范的问题。积极探索加强流程管理和办案质量监督新机制,成立了以管理、监督为主要工作内容的案件管理中心,通过对执法办案的流程控制和强化关节点控制,促进了规范执法,实现了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动态监督。
(二)监督制约保规范。严格办案规章,自侦工作实行“三个归口”,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归口管理,初查归口检察长审批,侦查归口有侦查权的部门办理。查办案件坚持“三不得”,不得妨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不得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不得影响检察机关形象和声誉。赃款赃物执行“收支两条线”,对涉案款物依法处理、专户储存、统收统管。执法办案实行四条“高压线”,禁止随意扣押、冻结财产、账户,禁止随意采取强制措施,禁止到发案单位报销费用,禁止因办案而影响全局利益,有效防止利益驱动,切实保障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
(三)信息化管理促规范。以网络建设和信息化手段在执法工作中的应用为重点,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严格按照省院绩效考核规定,全面落实网络辅助办公办案要求,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控申、民行、技术等七个业务条线办案数据录入率均达到100%。发挥三级专线网和局域网教育培训功能,逐步实行网上公文流转等,切实加强信息化应用建设,以信息化管理提升规范化管理。
(四)完善考核体系抓规范。健全绩效评价体系,根据高检院、省院基层院建设工作要求,从业务建设、思想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管理机制、检务保障、社会形象等方面,对基层院进行量化考核,进一步推进了基层院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防止和减少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实现了检察执法工作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丰富和创新载体,加强检察文化建设
市院高度重视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检察文化活动,积极探索创新检察文化发展的途径与方法,打造检察文化品牌,营造检察文化氛围。以《甘肃法制报》、《兰州检察》等为载体,组织全市检察干警积极开展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工作。举办“学党章、讲党史”教育报告会,积极参加兰州市直机关工委文艺会演,进一步陶冶了干警的情操,提升了干警精神境界。
通过固本强基,扎实推进基层院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各项检察工作长足发展。近年来,兰州市院连续两届被高检院授予“基层院建设组织奖”,3个基层院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7个基层院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全市档案工作全部达到“甘肃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单位”,1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控申举报文明接待示范窗口”,4个基层院被评为全省“文明接待室”,全市8个基层院条线工作在绩效考评中进入全省前30名。